证果果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一手资讯
证果果小程序
扫一扫,无需下载体验更轻盈
2024
05/23
09:53
果果小编
评论
质检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企业可提出撤回申请,自收到质检部门终止办理行政许可书面凭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该行政许可申请。
发表评论 0条
发表
全部评论 / 我的评论
暂无评论!
热门排行
相关推荐
相关标签
3A企业信用等级
CCRC
ISO22000
劳安许可
SA8000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ISO3700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iso45001
ITSS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两化融合
欧盟CE认证
煤矿安全许可证
国军标
FSC森林认证
信息系统建设体系资质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专精特新
碳中和
ISO9000
能源管理体系
ISO13485
欧盟有机认证
高新企业认定
CCC
ISO20000
品牌管理体系
售后服务认证
二维码已失效,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