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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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龙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91420600068420175R | 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大市场4栋2楼1号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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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17日,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先进制造综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随后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发现襄阳市龙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3个软件测试报告均无法在国家专用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遂向该公司发函要求提供上述证书及报告原件,并证明其真实性。该公司始终未能提供证书及报告原件,无法证明其真实性。10月29日,襄阳市龙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提交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承诺书》,称因软件开发团队人员离职,无法继续履行本项目。经审查,襄阳市龙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陈述的上述理由,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 对襄阳市龙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处该项目采购金额145万元5‰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元整(¥7250元),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1-19 | 2027-01-19 |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鄂财法规〔2021〕1号)之规定。 | 襄阳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