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 嘉兴市秀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30411MA28A7PC9M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新秀路335-15-4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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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嘉政采磋(2024)第03号)采购中,嘉兴市秀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 | 处以采购金额(100万元)的8‰即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两年三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1-20 | 2028-04-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第三档。 |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