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 杭州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 | 91330108MAE4GAND3Q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88号1幢3楼35789 室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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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单位杭州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且2025年12月9日《杭州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关于质疑事项提供解释说明通知书的回复函》中承认公司未缴纳社保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 | 1.新昌县财政局政决定对杭州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328000元6‰的罚款,计1968元。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对杭州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并处在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1-21 | 2028-0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 新昌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