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 重庆保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500118MA5UA5R11Q | 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9号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
| 当事人于2024年2月27日参与我区“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多个检验报告系伪造,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3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1-23 | 2027-01-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