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 南昌鑫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360111MA398P9C8W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69号9栋136室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
| 在宜黄县乡镇学校电脑采购(项目编号:YH2026-025)询价采购活动中,该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全部无偏离响应,在确认为预成交供应商后未能提供响应文件对应的证明材料,该行为违背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存在以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7-23 | 2027-07-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赣财规〔2025〕6号)附件江西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项规定 | 宜黄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