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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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华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360105MA39C1DD8Y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凌波路999号盛世华庭2栋101室(商业)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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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处以罚款30000元(以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元为基数,乘以千分之五计算得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2-14 | 2027-02-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南昌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