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 江西省康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91360925352129174B |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香田工业园 |
违规处理信息
| 具体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范围(单位): | 处罚生效范围(品种): | 禁止开始时间: | 禁止结束时间: | 组织形式: | 处理依据: | 处理部门: |
|---|---|---|---|---|---|---|---|---|
| 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婺源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标准化生态茶园提升项目,2025年12月24日开标,江西省康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48.855万元中标,以双人采茶机的发动机因进口问题无法及时供货,放弃中标资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1、以采购金额(488550元)千分之五即2442.75元(大写:贰仟肆佰肆拾贰元柒角伍分)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026-02-28 | 2027-02-22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赣财规〔2025〕6号)的规定 | 婺源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