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马金铺街道:
现将《昆明高新区促进智能终端制造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高新区促进智能终端制造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智能终端制造产业集聚与创新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智能终端产业高地,结合昆明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支持开展产业链关键设备、技术和产品的产学研联合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并在高新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3.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云南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开展科技研发的企业,根据上年度研发投入额度,采取事后分档奖励的方式,给予每户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
二、支持产业配套升级
4.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非项目化设备更新,设备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单价须达1000元及以上),按照设备(含软件等)购置额的20%给予资金奖补,单个企业设备更新奖补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5.实施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持续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园区企业自主招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落地,企业间年度履行合同,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所招引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6.认真落实加快培育优质制造企业有关部署,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以新建投产方式入库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7.落实《电子信息制造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工业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扩量提质,按照产值增速实施梯度奖励。对上年生产规模100亿元(含)以上,当年生产规模增长5%(含)—10%、10%(含)—20%、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00万元、3500万元、4000万元奖励;对上年生产规模50亿元(含)以上,当年生产规模增长5%(含)—10%、10%(含)—20%、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上年生产规模10亿元(含)以上,当年生产规模增长5%(含)—10%、10%(含)—20%、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下,当年生产规模增长5%(含)—10%、10%(含)—20%、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8.认真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开展生产经营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在上级财政贴息基础上,给予实际发生利息剩余部分的全额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支持开发创新产品
9.支持企业丰富产品品类、创新产品形态,推动智能手机、PC、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领域推出消费电子产品并实现产业化生产,按照年度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人才培育引进
10.积极落实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昆明市“春城计划”等人才政策,对昆明高新区内合法经营的企业,按照《昆明高新区人才分类目录》给予人才住房保障。
11.支持企业建立人才自主培养平台,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产业人才,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速赋能产业链迭代升级、做优做强,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每户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支持。
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2.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节能降耗、低碳环保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对新确定为国家层面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七、附则
本措施由经济发展部会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奖补资金每年根据预算安排予以兑现,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区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