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石景山区自身发展定位,推进《石景山区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实施,促进石景山区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诚信状况良好[ 可通过“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或机构。
二、支持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育
(一)支持建设数据创新平台
支持区内相关主体打造数据要素领域的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认定研发机构,对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增市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加大数据产业资金支持
发挥石景山区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产业孵化和企业培育,支撑数据企业发展。
三、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跨区或跨省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运营成效,按照不超过实际运营投入的30%给予支持,每年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支持。
四、支持数据治理与应用
(四)支持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评估认证。申报年度内,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DCMM)认证的企业,根据证书等级,按照3级20万元、4级25万元、5级3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支持。
(五)应用模式创新支持
支持聚焦石景山区“2+4+4”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数据应用模式创新。鼓励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上实现创新突破,鼓励建设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对入选国家、市级数据领域典型案例或在国家、市级“数据要素×”大赛获奖的,根据典型案例评选单位级别或“数据要素×”大赛获奖名次,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支持,同一单位所获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五、鼓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六)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聚焦石景山区“2+4+4”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建设通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行业专业数据集以及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等。给予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一次性最高20万元支持,同一单位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七)激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试点示范,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对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首登记、首交易、首入表的,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支持。同一单位所获配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八)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鼓励开展数据加密、脱敏、认证授权、安全交换等关键技术研究。对各类法人机构开展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定位的科研项目,经评审,按照项目研发投资总额的3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
(九)支持数据产业集聚区服务
支持数据产业集聚区服务,为数据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咨询、产业链供需对接、银企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拥有前沿技术、优质数据资源及创新应用开发能力的数据企业,根据运营成效给予运营机构资金支持,每年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支持。
八、支持创新发展生态建设
(十)优化数据要素服务
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据信用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支持运营数据要素服务窗口,提供数据合规确权、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全链条数据要素服务,为各类企业的成长和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根据运营成效给予运营经费支持,每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30万元支持。
(十一)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大数据要素相关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等事项。积极推荐评定“景贤人才”,为其在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大数据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数据要素专业培训机构落地,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标注、数据产品建设等培训课程,推动数据要素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体系建设。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培养数据专业人才。
九、监督与管理
本办法中所称资金支持,依年度通知进行申报、审核。每年安排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并按照财政资金安排执行。
十、附则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30天起施行,有效期3年。遇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将适时优化调整,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本措施由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
同一企业、机构或项目符合本措施规定多项不同条款或同时符合石景山区其他政策规定条款的,除明确可以叠加适用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