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中标结果:国道218线七十二团至则克台段公路工程项目则克台互通主线桥监测预警、地勘、桥梁结构专项检测及桥梁整体结构安全评估中标结果公告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24.4857万元 二、其他: 国道 218线七十二团至则克台段公路工程项目则克台互通主线桥监测预警、地勘、桥梁 结构专项检测及桥梁整体结构安全评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 下: 中标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 体成员)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肆万肆仟捌佰伍拾柒元整(小写:¥224485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4年 10月 16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试验检测项目合同
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联系方式:15951715996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试验检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次采购主要对施工范围内的常规项目检测、动静载试验及其它技术服务等。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 元合同金额:300 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8月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8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花海检测合同.pdf
1507工程新建宿舍楼、餐厅等配套建设项目试验检测采购结果公示(2024-YKSYXL-F3068)
下: 第一名: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最终报价:318127.00元,得分:95.27分; 第二名:陕西机勘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报价:282032.00元,得分:86.82分; 第三名: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最终报价:346500.00元,得分:66.80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公示期结束后,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029-84706156 15349282136 纪检联系人:李老师,
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 金额 1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 261428.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测、验证性检测工作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签订的质量监督检测合同为准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五、评审专家名单周亚玲、陈求筱、郑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届“锡交杯”无锡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为加强全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能力,10月19日至20日,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联合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研究院锡通分院举办第二届“锡交杯”无锡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技能竞赛。本次活动邀请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交通学院院长赵巧明作为嘉宾,全省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领域资深专家作为评委,全市14家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全部报名参赛,选手共计60余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吴达卫进行开幕式致辞。他指出,各位选手要在竞赛中发挥实力、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充分展现专业技术与进取精神,培育试验检测技能人才,树立优秀技术典型,助推无锡交通试验检测行业
紫坪铺工程左岸主干道公路、龙池改建公路检测及维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通研究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为****至9月29日。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询,逾期不再受理。 审计与法律事务部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工程、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XXJK-01ZX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评标价:646.706万元,评标分数:91.9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电话:025-85838727 传真: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