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果果全球标准化推行者
内审员查询
小程序
二维码

证果果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一手资讯

二维码

证果果小程序

扫一扫,无需下载
体验更轻盈

400-110-9001
企业认证服务
机构首页 认证服务 案例展示 机构评价 机构资质 联系我们

客户评价(27)

地铁隧道难免“生病”,一群大学生研制出“激光体检系统”,更快更准更省钱
扬子晚报网4月9日讯(通讯员 虞璐 庄亚东 记者 陈咏)我国地铁里程建设已超过7000公里,世界第一,仍在不断增加。近年来,各种隧道“病害”给地铁运营带来安全隐患。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9日从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获悉,该院张雅欣等大学生研发的“地铁隧道三维激光检测系统”,让地铁隧道检测更加快捷、高效。 现场调研方案 2019年9月,计算机专业的大二学生张雅欣与几名同学组成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在导师徐永安的指导下,瞄准高效地铁隧道检测这一课题,针对地铁隧道检测中存在的检测速度缓慢、检测精度不足、检测密度较低等难题,开启了他们的科研之路。 此后,徐永安指导张雅欣团队研讨方案、分析需
2021-04-09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签诊断”活动专家 座谈会在宁召开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4月8日上午,协会在南京召开“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签诊断”活动(以下简称“标签诊断活动”)专家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有关单位专家及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会议,副理事长熊晓辉主持了本次座谈会,秘书长赵宁致欢迎词。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航宇副研究员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修订最新进展情况做了专题报告,与会专家围绕专题报告和食品生产
2021-04-09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原标题: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FC2021009)。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1009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梁溪区恩旭食品超市销售的多彩豆(裹衣花生)(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22期)
2021-04-29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江苏省抽检:标称常州市可顺食品厂生产的3+2红豆炼乳面包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25批次,涉及糕点、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及速冻食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批次糕点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无锡市北塘区苏杭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可顺食品厂生产的3+2红豆炼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常州市可顺食品厂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工业集中区 北
2021-05-20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五香花生)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原标题: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五香花生)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1010。 据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无锡万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楷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25期)涉及无锡万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楷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规格型号:230克/袋;生产日期:2020-
2021-06-02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科技通知 | 关于发布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科机发〔2021〕116号 各省属高校、 科研院所,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苏科条发〔2016〕335号)、《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217号,简称《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考核评价实施细
2021-06-05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儿童食品”真有那么神奇吗?听食安委专家怎么说
今年6月22日-28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食安委专家有话说》栏目,每天邀请一名省食安委专委会委员,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话题进行科学权威的解读。28日邀请的“大咖”是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二级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邹洁。对于很多家长非常关心 “儿童食品”是否真的是针对儿童专门研发的产品等问题,邹洁进行了深度解读。 “儿童食品”真的很神奇吗? 目前,在各大商场、超市里,“儿童食品”专柜随处可见,专柜里的各种儿童食品琳琅满目,儿童含乳饮料、儿童酱油、儿童面条、儿童肉松、儿童饮用水,各种各
2021-06-29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
【#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巴马丽琅回应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丽琅”)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样品在无锡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有专
2021-07-11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巴马丽琅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
【#巴马丽琅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巴马丽琅回应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丽琅”)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样品在无锡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有专家介绍
2021-07-12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巴马丽琅”矿泉水因抽检不合格再度被罚
原标题:“巴马丽琅”矿泉水因抽检不合格再度被罚 央广网南宁7月13日消息(记者唐志强)7月13日,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对于“巴马丽琅”矿泉水在江苏省被抽检出产品不合格的问题作出回应。文章称,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成当事企业召回全部不合格产品,并对企业处以罚款84480.56元。 据新京报、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样品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2021-07-13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巴马丽琅”矿泉水存在潜在致癌物质?监管部门和企业这样回应……
中国食品安全唯一中央网络媒体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巴马丽琅”矿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此,“巴马丽琅”矿泉水所属公司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升级整改。 溴酸盐超标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了解,该样品在无锡市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
2021-07-14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巴马丽琅”矿泉水存在致癌物质?官方回应来了
继“巴马丽琅”矿泉水被曝出可能存在致癌物质后,官方回应来了! 此前,食品君曾报道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巴马丽琅”矿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此,“巴马丽琅”矿泉水所属公司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升级整改。 01 “巴马丽琅”矿泉水被曝溴酸盐超标 据了解,该样品在无锡市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2021-07-16 内容来自
查看原文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年

光华东街5号

0

服务企业(家)

成交额(万元)

雇佣雇佣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