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知 | 关于发布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科机发〔2021〕116号 各省属高校、 科研院所,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苏科条发〔2016〕335号)、《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217号,简称《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考核评价实施细
“儿童食品”真有那么神奇吗?听食安委专家怎么说
今年6月22日-28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食安委专家有话说》栏目,每天邀请一名省食安委专委会委员,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话题进行科学权威的解读。28日邀请的“大咖”是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二级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邹洁。对于很多家长非常关心 “儿童食品”是否真的是针对儿童专门研发的产品等问题,邹洁进行了深度解读。 “儿童食品”真的很神奇吗? 目前,在各大商场、超市里,“儿童食品”专柜随处可见,专柜里的各种儿童食品琳琅满目,儿童含乳饮料、儿童酱油、儿童面条、儿童肉松、儿童饮用水,各种各
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
【#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巴马丽琅回应矿泉水溴酸盐含量超标#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丽琅”)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样品在无锡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有专
巴马丽琅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
【#巴马丽琅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 回应:已召回该批次产品】#巴马丽琅回应矿泉水含可能致癌物#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丽琅”)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样品在无锡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有专家介绍
“巴马丽琅”矿泉水因抽检不合格再度被罚
原标题:“巴马丽琅”矿泉水因抽检不合格再度被罚 央广网南宁7月13日消息(记者唐志强)7月13日,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对于“巴马丽琅”矿泉水在江苏省被抽检出产品不合格的问题作出回应。文章称,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成当事企业召回全部不合格产品,并对企业处以罚款84480.56元。 据新京报、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合格产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样品包括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巴马丽琅”矿泉水存在潜在致癌物质?监管部门和企业这样回应……
中国食品安全唯一中央网络媒体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巴马丽琅”矿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此,“巴马丽琅”矿泉水所属公司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升级整改。 溴酸盐超标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了解,该样品在无锡市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
“巴马丽琅”矿泉水存在致癌物质?官方回应来了
继“巴马丽琅”矿泉水被曝出可能存在致癌物质后,官方回应来了! 此前,食品君曾报道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巴马丽琅”矿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此,“巴马丽琅”矿泉水所属公司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升级整改。 01 “巴马丽琅”矿泉水被曝溴酸盐超标 据了解,该样品在无锡市欧尚超市被抽样检出,规格为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