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批服务型执法案例
乡一体化示范区某蔬菜批发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青椒案案情简介:2025年4月21日,,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收到“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蔬菜批发2025年3月18日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店采购青椒50斤,除抽样的6.5kg,剩余的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销售过程未使用任何保鲜剂、防腐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